2017年9月版(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花瓣美素教学中心积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花瓣美素教学中心为了管理在校数字媒体学生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本办法属于公司内部条例,在补充学校校规、校纪要求的基础上,强化学生在企业中的管理。
第二条 公司积分管理办法和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相辅相成,在不违背学院管理办法的前提下,以公司管理办法为准。
第三条 每计分周期(记分周期为日然月每月第一天至最后一天)每个学生一共有12分基础分,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扣除,每记分周期进行一次统计。
第四条 在计分周期内12分扣完者(扣除大于12分的),涉及扣分项的课程或实训记为0分。连续两个记分周期或累计三个记分周期扣满12分的,交由学院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 出勤管理
第五条 公司出勤管理仅针对企业负责的专业课和实训课。计分以半天为计算单位,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凡遇到半天内有两门不同企业课程的,按照两个计分单位计算。
第六条 学生需按时出勤,按时离岗。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的(含)扣2分;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扣4分。
第七条 无故旷工指未履行正常手续并且未参加公司正常教学或正常活动的行为。除突发事件及不可抗力事件外,短信(微信、QQ)等单向通讯类请假、事中请假、事后请假均属于无故旷工。凡无故旷工者,每半天扣除6分。
第八条 学生在不违反学校规定情况下允许请假。其中教学阶段请假、旷课时数不得超过单科学时四分之一;实训阶段二周累计不得超过1天,四周累计不得超过2天,十二周累计不得超过6天。
第九条 请假分为事假和病假,事假、病假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凡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不扣分。
第十条 请假三天之内,需提前一天向企业教师请假,企业教师同意后,在掌上天软申请请假。不通知企业教师请假无效。
第十一条 凡病假需在病假结束后1天内,将就诊、诊断证明等交至公司教学部,仅持挂号条、购药清单等视为无效。凡无法证明病假事实,并且属于事中、事后补假的,按照无故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 有如下行为者,不予准假。
1、教学阶段请假超过三天的(包括跨周末),学生需直接向学院教学办请假,教学办批准后,方可履行正常请假流程。
2、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后的,不予准假。
3、涉嫌连休的,不予准假。
4、屡次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或利用公司请假规则刻意请假者,不予准假。
5、无故旷工时数,接近或者超过准假工时数的,不予请假。
第三章 工牌管理
第十三条 工牌代表企业形象及个人形象,员工入职前发放,员工离职前交回。企业教学和实训阶段均须按要求佩戴工牌。
第十四条 工牌不得污损、遮盖和涂改。穿着无领衣服可直接佩戴;穿着带领衣服须将佩带翻至领下;穿着带外套衣服的,将工牌佩戴至外套内即可。凡未按要求佩戴工牌的计2分,未佩戴工牌的计3分,每半天不重复扣分,计分周期之间不累计。
第十五条 工牌丢失者,需要第一时间上报公司,按照20元/套工本费进行补办;工牌损坏者(损坏指工作证本身、挂绳连接塑料或金属因质量问题损坏的,卡套磨损或损坏不属于此列),可免费至公司更换。
第四章 教学与实训管理
第十六条 严禁在课上或实训中,观看、浏览、游戏等与教学实训无关的内容。凡查有此类情况者,经口头警告无效,一次扣除2分。
第十七条 教学与实训期间,凡涉及机房、云机房的,不得用餐及零食;水、饮料等需放置在安全的位置。凡查有此类情况者,经口头警告无效,一次扣2分。
第十八条 员工须服从企业教师及教辅人员的管理,凡不服从者,除基本违纪分数外,酌情一次性扣除2-6分。员工允许投诉及建议,但须先服从管理,再向上级主管进行投诉,否则原处罚决定不予撤销。
第十九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包含且不限于),允许员工提起投诉:
(1)主讲教师未按照规定授课、讲述内容不清、不耐心解答问题、态度恶劣等行为者;
(2)教辅人员未如实记录情况、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
员工需在事情发生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进行投诉,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第二十条 除十四条规定的情况以外,其余行为均累计。
第五章 规定实效
第二十一条 本积分管理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旧版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十二条 花瓣美素教学中心享有本办法最终解释权。
花瓣网 | 花瓣美素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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